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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强县循环经济产业园区管委会(园区投资开发公司)工作人员选聘公告

发布时间:2020-03-11 16:05:42 来源:宁强县政府 作者:马长兴 浏览:

中共宁强县委组织部

宁强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宁强县循环经济产业园区管理委员会

宁强县循环经济产业园区管委会(园区投资开发公司)工作人员选聘公告

宁强县循环经济产业园区是陕西省重点县域工业园区,经过多年发展,产业园区已成为宁强县工业经济发展的高地和体制改革的试验地。2018年被国家发改委、科技部等6部委纳入国家开发区审核公告目录,被评为省级示范县域工业集中区。根据事业发展需要,特面向全县党政机关、事业单位及社会公开选聘一批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选聘原则

坚持党管干部原则;坚持德才兼备、注重实绩、任人唯贤原则;坚持事业为上、人岗相适、人事相宜原则;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竞争择优原则。

二、组织领导

1、宁强县循环经济产业园区管理委员会负责组织实施。

2、中共宁强县循环经济产业园区纪律工作委员会全程参与并加强对选聘工作的检查监督。

三、选聘岗位及职责

1.综合部主管1名。职责:主要负责绩效考核、机关管理、行政事务、文秘调研、公文办理、组织人事、党建、信访等工作。

2.财务部主管1名。职责:主要负责园区国有资产管理、财务管理、投资融资等工作。

3.招商发展部主管1名。职责:主要负责园区经济发展规划、园区招商引资和对外经济合作等工作。

4.产业规划部主管1名。职责:主要负责园区规划、工程项目建设、建筑工程管理、征地管理、土地开发利用等工作。

5.行政审批服务部主管1名。职责:主要负责入园项目落地跟踪服务、物业管理、园区企业服务平台建设等工作。

6.应急环保部主管1名。职责:主要负责企业技术改造、安全生产、环境保护、社会治安等工作。

四、选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职业道德素养;

2、具备本岗位所需的专业知识和履职能力;

3、具有较强的开拓创新精神、团队协作意识和沟通协调能力;

4、身体健康,符合选聘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

(二)具体条件

1、符合履行岗位职责所需的专业、学历、年龄、工作经历、业务知识等资格条件(具体见附件1)。

2、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参与选聘报名:(1)曾受过刑事处罚的;2)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机关审查尚未做出结论的;(3)因违纪违法被党政机关、事业单位及企业辞退(解除聘用合同)、开除的;(4)有其他不适宜聘用情形的。

五、选聘程序

(一)发布公告:宁强县人民政府网站、宁强县广播电视台统一发布。

(二)公开报名

1、报名时间:(2020312日—321日,共10天)。上午9:00-下午17:00

2、报名方式:现场报名或网上报名。

3、现场报名地点:宁强县循环经济产业园区管理委员会综合股。

4、现场报名时须携带本人有效身份证、学历证书、任职资格证明或文件、报名表等相关资料的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本人近期红底免冠1寸照片3张。应聘者报名时须如实填写《宁强县循环经济产业园区管委会工作人员选聘报名表》(一式两份)。逾期不交报名表者视为自动放弃。

5、网上报名:应聘人员可将上述报名材料电子扫描文档发送到QQ邮箱:3129718890@qq.com

6、报名咨询电话:09164353099;联系人:李顺强 18700666655

(三)资格审查

由宁强县循环经济产业园区管理委员会根据职位要求的资格条件,对应聘人员进行资格审查。资格审查贯穿选聘工作全过程,如有弄虚作假或不符合报考条件者,一经发现,取消报名选聘资格。

审查通过的报名参加选聘人数与选聘职位的比例应达到3:1,达不到比例的裁减相应选聘职位或由宁强县循环经济产业园区管理委员会决定从报名者中择优确定选聘人选。

(四)评价、笔试、面试与考察

根据报考职位,由中共宁强县委组织部、宁强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宁强县循环经济产业园区管理委员会负责组织。

1、履历业绩评价。根据应聘人员的学历学位、工作经历、业绩评价、职称、执业资格证书等内容进行综合评价,满分100分。

2、笔试。主要测评应聘人员的基本知识、专业知识、管理知识、综合分析和文字表达能力。笔试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笔试成绩满分100分。

3、面试。主要测评应聘人员的逻辑思维、专业经验与能力,以及分析和解决问题、语言表达和临场应变等各方面能力。面试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

总成绩=履历业绩评价*30%+笔试成绩*30%+面试成绩*40%,按总成绩从高到低排序,确定前3名为考察对象。

4、考察。考察内容包括:拟选聘人员的思想政治素质、从业经历、工作业绩、信誉状况、学历学位、健康状况等。考察结束后形成书面考察材料及选聘建议,由宁强县循环经济产业园区管理委员会研究决定聘任人选,确定人选报宁强县园区创新发展工作领导小组备案。

(五)体检

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执行,由宁强县循环经济产业园区管理委员会具体组织实施,费用自理并在指定县级以上医院体检。

(六)聘任公示

对拟聘任人选进行公示,广泛接受社会监督,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

(七)聘任

公示结束后,其结果不影响聘任的,试用期三个月,考核合格按程序聘用。

六、待遇及管理

1、薪酬待遇。实行岗位绩效工资制,建立健全以岗位价值为基础,以绩效贡献为依据的岗位薪酬制度,个人工资总额由基本工资、职务工资、绩效工资构成,基本工资和职务工资按月发放,绩效工资年终考核后发放。月基本工资5000元,绩效工资按照《宁强县循环经济产业园区体制机制改革创新实施办法(十条)》参考执行。

2、管理方式。新聘用人员试用期满后将进行考核,考核不合格的不予聘用。考核合格的编制内人员,实行编内任职与岗位聘任职务相分离,档案工资与实际薪酬相分离、人事档案管理与合同聘用管理相分离的“双轨运行”管理模式,编制进入园区“编制池”管理,原身份档案进行“封存管理”,封存期间不再享受原档案工资,但保留原身份、职务、级别(职级)不变,工龄连续计算,并按国家有关规定办理晋级、晋职、工资调整手续,在调动、退休、参加社会保险时按档案身份办理。编制外人员与园区投资开发公司签订劳动合同,按照劳动合同进行管理。

3、所有岗位聘期为三年,合同一年一签,聘期届满,所聘岗位自行解除,需重新竞聘或择优续聘。

附件:1.宁强县循环经济产业园区管委会工作人员选聘岗位信息表

         2.宁强县循环经济产业园区管委会工作人员选聘报名表

中共宁强县委组织部          宁强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宁强县循环经济产业园区管理委员会     

2020年311日